明清时期的“红衣大炮”并非本土发明,其原型为16世纪欧洲的前装滑膛加农炮,明中后期通过澳门等地引进,因最初由荷兰等“红夷”传入,故称“红夷大炮”,后清廷为避“夷”字讳改称“红衣大炮”。它是当时东亚最强火器,在明清战争中发挥关键作用。
红衣大炮由炮身、炮架、瞄准装置构成:炮身多为青铜或铸铁铸造,呈前细后粗的圆锥形,尾部有火门,两侧有炮耳用于固定;炮架多为木质,带轮便于移动;炮口设有准星,炮尾有照门,构成简易瞄准系统。
其工作原理为:先清理炮膛,从炮口装入定量火药,用捣棍压实;再放入弹丸(常用铁弹、铅弹或石弹,部分可装霰弹),弹丸与火药间以木塞密封防漏气;随后在火门处装填引火药(如硫磺、硝石混合物),点燃引火药后,火焰通过火门引燃膛内主火药,火药爆炸产生高压气体,将弹丸以高速推出炮口,射程可达数里,弹丸动能巨大,可击穿城墙或粉碎密集阵型。
相比明代传统火器,红衣大炮设计更科学(炮身铸有加强筋,减少炸膛风险)、射程更远(约1-3公里)、精度更高,成为明清攻防战中的“破城利器”,如宁远之战中明军凭此重创后金,后清军亦大量仿制,影响了当时战争形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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