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速的早期测量是科学史上的重要探索,经历了从天文观测到地面实验的突破。1676年,丹麦天文学家奥勒·罗默通过研究木星卫星木卫一的掩食现象,首次证明光速有限。他发现地球公转至不同位置时,木卫一掩食的观测时间存在差异,推断这是光传播距离不同所致,估算出光速约214000千米/秒,虽与现代值有差距,但开启了光速测量的先河。 1728年,英国天文学家詹姆斯·布拉德利利用“光行差”现象(地球运动导致恒星视位置偏移),计算出光速约301000千米/秒,结果更接近现代值,进一步证实了光速有限且可测。 19世纪,地面实验取代天文观测成为主流。1849年,法国物理学家阿曼德·菲佐设计旋转齿轮法,让光通过齿轮间隙后经反射镜折返,通过调节齿轮转速观察光的明暗变化,测得光速约315000千米/秒。1850年,莱昂·傅科用旋转镜法改进实验,将反射镜替换为高速旋转镜,测得光速约298000千米/秒,并首次证明光在水中的速度比在空气中慢,为光的波动说提供关键证据。 这些早期方法从宏观天文现象到精密地面实验,逐步缩小误差,为后续更精确的光速测量(如迈克尔逊-莫雷实验)奠定了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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